皇马申诉维尼修斯红牌:称其并未拉扯对手头发,是对方头发碰其手
据西班牙足协纪律委员会最新公布的处罚公告披露,皇家马德里俱乐部在维尼修斯染红后曾正式提出申诉,主张巴西前锋并未主动拉扯对手头发,而是对手的头发及发带在双方身体接触过程中碰到了维尼修斯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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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核心主张:接触系“意外”而非“拉拽”
皇马在书面申辩中向纪律委员会陈述,裁判报告存在“明显的事实错误”。俱乐部方面主张,影像资料并不能证明维尼修斯有拉扯比利亚雷亚尔球员萨利巴头发的行为,实际情况是双方球员发生肢体纠缠时,维尼修斯的“手部与对方头发及所佩戴的发带发生了意外接触”。
皇马还进一步辩称,该动作发生在一次进行中的进攻过程中,维尼修斯当时具备争抢球权的可能性,其随后参与并最终形成进球的进攻过程即可佐证这一点。关于被罚下后的抗议行为,俱乐部认为不能构成独立的违规行为,也不应成为加重处罚的依据。
纪律委员会驳回: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西班牙足协纪律委员会对皇马的申诉予以驳回。委员会在公告中援引《西班牙皇家足球协会纪律条例》第27条规定,强调裁判报告“推定为真实”,除非申诉方能够提交“明确无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明显的事实错误”。
委员会认为,皇马“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足以推翻裁判报告所记载的内容。相反,纪律委员会在审查影像后认定,画面“与裁判的叙述相符,拉拽头发的动作清晰无疑”。委员会还特别指出,该动作发生时“球不在争夺状态”,属于比赛之外的暴力行为。
裁判报告成关键依据
据此前公布的VAR录音,主裁判迪亚斯-德梅拉在回看录像后明确判定:“取消进球改判犯规,并向主队七号出示红牌罚下。”VAR裁判向其报告的内容为“维尼修斯拉拽了比利亚雷亚尔球员的头发”。
裁判报告同时记载了维尼修斯被罚下后的行为,称其表现出“攻击性态度”,需队友上前制止。这一记录成为追加处罚的重要依据。
最终处罚:停赛4场,无缘国家德比
根据纪律委员会最终裁决,维尼修斯因“非争抢球权情况下的暴力行为”被停赛2场(依据纪律条例第130.2条),又因被罚下后的抗议行为被追加停赛2场(依据第127条),累计停赛4场。
这意味着维尼修斯将缺席皇马对阵塞维利亚、巴塞罗那(国家德比)、桑坦德竞技和瓦伦西亚的四场比赛。据西班牙媒体报道,皇马方面仍可向体育行政法庭提出上诉,但俱乐部内部对申诉前景并不乐观。